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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岛青年哲学工作坊(第一期) | 羞感伦理何以是自律的

发表于: 2017-06-28 点击:


201765日,“鹭岛青年哲学工作坊”学术系列活动正式启动,中山大学哲学系张伟教授做客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为我们带来了工作坊的首场讲座。

“鹭岛青年哲学工作坊”是在学院领导的支持下,由我院各学科年轻老师发起的学术系列活动。工作坊的形式是,讲者首先用半小时左右介绍其论文(一般未发表),再进行约十分钟的评议,然后进行一个小时的讨论,最后请讲者就其科研、写作经验进行交流。

张伟教授是国内现象学领域的优秀学者,主要研究现象学、伦理学与欧陆哲学,在国内外顶尖学术杂志上发表过多篇中文、英文与德文论文,出版过德文专著《质料价值伦理学导引》与中文专著《质料先天与人格生成》。

本场报告由李忠伟老师主持,并邀请了伦理学专业的陈庆超副教授做评议人,哲社学院师生在F1-401讨论张伟老师尚未发表的新作《羞感伦理何以是自律的》。讨论结束后,张伟老师还为我们分享了他在学术生活中的一些经验。

在报告中,张伟老师首先介绍了这篇文章总的问题背景。参照西方语境来理解儒家伦理,有诸多不同的理解方式,比如实用主义的、义务论的和德性论的等等。张伟老师更倾向于一种心性现象学的解释,他试图用现象学的方式并借助东西方不同的哲学传统对孟子的“四端”提出自己的思考,而“羞”只是其中的一个问题。

接下来张伟老师介绍了文章的三个主要层次:

第一部分讨论什么是“羞感”或“羞感伦理”,澄清“内在化羞感”、“外在化羞感”以及“罪感”之间的差异,并尝试在“内在化羞感”的基础上谈论自律的羞感伦理学。

第二部分讨论什么是“自律”。由康德提出的自律道德观念,始终关注道德的判断原则和执行原则两个方面,而儒家的“本心自律”在不同于康德的意义上为自律的伦理学提供了可能的思路。作为“本体论的觉情”的“羞恶之心” 是心是情也是理,可以统摄道德的立法面和执行面,这便是孟子以及儒家不同于甚至高于康德的地方。自律的羞感伦理强调道德的立法者和执行者都需要回溯到一个作为“本心仁体”的“羞之存在”或 “能羞之在”之中。

第三部分讨论羞感伦理何以是自律的。

对康德自律伦理的批评大致有三种:1.将道德立法面与执行面二分,立法者归为理性主体,摒除情感,会导致道德本身的悬空;2.立法者是一个批判性的自我,仅仅站在“理性”的角度,这样的自我是无个性的自我;3.“自律”作为谓词,其主词更像是舍勒所说的个体性的“人格(Person)”本身,而不是康德所说的“理性人格”。如果说孟子及儒家高于康德的学说,那么理应是能更好地应对那些批评。牟宗三所诠解的孟子及儒家对康德的批评就集中在第一点上。第二种批评也可以借助劳思光、牟宗三以及现象学的分析来予以反驳,羞感伦理学中道德主体(能羞之在)本质上是“交互人格性”的自我,它在自身之内包含有抽象化的、普遍的和理想化的“内在化的他者”,“己与人”都融贯其中,因而这种自律并非是无个性的。第三种批评承接第二种,而舍勒所说的“人格”本身无非就是儒家即心即情即理的“能羞之在”。

通过“道德明察”和“道德意欲”的区分,舍勒强调作为“人格”的“能羞之在”本身的历史性与社会性,进而强调道德教化之“人格生成”的重要性,这体现出羞感伦理学的规范层面。康德意义上的自律关乎羞感伦理的奠基层面,舍勒意义上的自律关乎羞感伦理的规范层面,羞感伦理在这两种层面上都可以成为自律的,实际上孟子及儒家的自律伦理学可以同时包含这两个层面。

最后,张伟老师还留下了一个开放话题——与其说儒家伦理学是一种德性伦理学,还不如说是一种“人格”伦理学,相关的讨论将有待于以后进一步的研究工作。

在张伟老师一个小时的精彩报告之后,评议人陈庆超老师表达了自己对这篇文章的理解与困惑之处。

陈庆超老师首先对张伟老师的工作表示十分赞赏,认为这篇文章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论证有条理,格局宏大,符合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一哲学研究整全的知识,而不是切割的知识。张伟老师的文章通古今、跨中西,并且有着扎实的概念分析和严肃的思辨性,符合思想追求智慧的本性。张伟老师的工作也契合目前学界所提倡的文化的对话潮流,即我们不能只是用西方的东西来解读中国的思想,我们也可以用传统文化来弥补或解释西方的思想,并在传统思想的语境下解决当代生活的实际问题。

面对“羞感伦理是否是自律的”这一话题,陈庆超老师认为,自律是意志的自律,意志来自理性。因此,道义论学说希望排除情感因素对于行动理由的决定性影响,这必然造成理性与情感的背离问题,如何应对这一问题也是当代实践理性问题研究的重点。从情感维度进行研究相应地是一个基本突破口,例如当前有的学者会研究情感的认知性问题,进而融合理性和情感之间的关系。张伟老师从内在羞感与外在羞感的区分入手,主张羞感是内在的,陈老师十分认同这种研究思路,羞感的确可以包含着一种内在的认知成分。张老师引进了儒家的思想,将情感经验融入到理性之中,避免理性太过形式化的缺陷,并对道德教育有所裨益——情感在生成层面上具有在先性的特点,情感的可认知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德性如何生成”的问难。

陈老师接下来提出了几点困惑:

1.核心概念的一致性问题。羞感、羞耻、羞恶之心,文中所应用的这些词汇意思是否一样?比如说羞感与羞恶有所不同,羞感更集中于认知的判断层,而羞恶则具有意动性的特点。2.羞恶之心是否为基本的德目?是否存在“羞感伦理”这样的伦理体系?或许羞感还不能还原为非复合的德目或者抽象性的基本概念。同时,羞恶只是义之端,它并不必然发展特定的道德行动,难以以之为基础构建一套伦理体系。3.借用康德的自律概念必然要面临羞感的情感认知和自律的理性自觉之间天然存在的内在矛盾。

张伟老师对此做出回应:

1.在选取“羞恶之心”时他仅仅取了羞的意思。羞的确有很多种说法,比如耻、愧、辱等词就有一些明显的区别。他在其他地方的工作中有对此进行甄别。2.四端之情、四端之心和四德之间的理解确实有一定的争议,但牟宗三对羞恶之心即心即情即理的解释,证明它可以和“义”一样作为“即本体即呈现”的本心。而他的尝试并不是为了建立一个体系,况且他的主要研究领域现象学恰恰是反体系的。相较于羞恶伦理学,“人格伦理学”更值得探讨。3.康德的学说探讨道德法则和道德主体之间的关系,即便是作为他律的上帝的观念也可以进入道德主体内部。康德对“应当”自律式的解释相较于基督教的解释来说是一种新的出路。

接着,外国哲学专业的朱彦明老师谈及他对这一问题的几点疑惑。

1.福柯提出了“规训”的概念,人在社会制度中接受了一种软性的制约,这是一种他律。美国女权主义代表人物巴特勒修正了福柯的模式,认为外在规训也是主体认同的,是一种共我的关系。但是,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律”本身都是存在的,“规训”本身是存在的。如果“律”无论在“自律”还是“他律”中都无法去除,是否可以认为从“他律”到“自律”的转换仅仅是换了一种说法?马尔库塞认为,人的自律是可以由社会培养出来的。我们所认为的自律往往本质上就是他律的东西。如果想要突破这种“顺从性”的理解,就只能诉诸舍勒的“道德明察”。但问题又来了,如何做到“道德明察”?“道德明察”要么依赖外在标准,要么为主观情感再造一个“道德明察”的说法,就会导致无穷后退。这样一来,“自律”又何以可能?

2.我们的羞感有可能会是一种表演,如何解释这一点?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乔楚老师也参与到了讨论当中,他提出了三个问题:

1.羞恶之心能否只是内在性和自律性的?

2.牟宗三先生对羞恶之心及即心即情即理的说法是从本体论意义上提出来的,在羞恶伦理学中也是,但在人心道心天心的背景下,很难说在牟宗三先生以外能赋予羞恶之心以本体论意义。

3欲望在中国哲学的背景中仅仅是羞恶之心中很小的一方面。

张伟老师谈到,乔老师与朱老师的第一个问题是有点类似的,也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他在文章第66条脚注中有提到过这个问题,基本上倾向于外在与内在羞感都有。谈及“道德明察”,舍勒提出了人的四种最基本的情感,包括感性感受、生命感受、精神感受和神圣感受,而“道德明察”产生于两种感受的比较和冲突之中,在这些探讨中有重建“爱的秩序”的更大背景。针对朱老师的第二个问题,他认为,“羞”可以是一种表演,但是这种表演仍然源自于羞,这已经符合了羞的本质结构。针对乔老师后面的问题,张老师表示,他之所以借用牟宗三思想,是因为他用儒家的东西会通了康德的东西。

外国哲学专业的研究生李文琪问到,我们是否可以不用奥古斯丁构造的两难困境来解读鲁克雷提娅的自杀行为,所谓的“这一个”和“那一个”终究是无法区分清楚的,鲁克雷提娅的自杀并不导致杀人罪,而只是为了立下一种高贵性。张伟老师回应到,他关注的是奥古斯丁对罪和羞的解释,对案子本身当然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无论有没有“这一个”和“那一个”的区分,关键问题在于自杀行为能不能被允许,奥古斯丁有护教的目的,也是为了让那些人不要去自杀。

伦理学专业的研究生罗婷婷提出疑问,如何理解舍勒在《道德意识》中将羞感产生的基本条件定义为“在人的精神个体的意义和要求与人的身体需求之间,人的不平衡和不和谐”?张伟老师回应到,奥古斯丁有一个贡献是对羞的内在本质结构作出了意志与欲望的二分,康德的自律就是意志对本能或禀好的抑制和战胜。人有精神和生命的二重性,羞处在两种冲突之中,这是舍勒能够论羞的前提,没有这种二元张力就不会有羞。

在最后,李忠伟老师邀请张伟老师谈几点做学问和写文章的经验。张老师主要谈了一下他在研究现象学过程中的一些感想。现象学要“小零钱”而不要“大支票”,不过他也关心“大支票”的问题,希望两方面能够结合在一起。张老师受到了瑞士著名现象学家与汉学家耿宁(Iso Kern)很大的影响,虽然耿宁当时已经是非常有名的现象学家,但是他对人的心、意识等传统都很有兴趣,后来到中国学习唯识学,对阳明心学深感兴趣,中文水平非常高。在他的著作《人生第一等事》中通篇几乎没有征引现象学文献但却将现象学的精神浸润在文本分析之中,虽然所有的研究都难免有争议,但是借用现象学的目光来解读阳明心学有着非常独到的眼光。我们在研究中不能局限于某一种框架之中,在一个传统中看不到的东西,或许可以在多个传统中可以找到。现象学借助“贴近地面”的工作来研究一些问题,使问题得到进一步的拓展。相较于以德国古典哲学和实用主义等思想来对堪儒家的方式,现象学进路的生命力正是体现在它的开放性之中。

以上就是鹭岛青年哲学工作坊的第一期内容,希望有更多的老师和同学参与到后续的分享与讨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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