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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

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助项目一览表

发表于: 2018-09-13 点击:

项目

类别

项目

名称

涉及对象

奖助标准(元/人)

等级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3/

2/

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

1.8/

1.2/

二等学业奖

1/

0.8/

普通学业奖

0.5/年(老生)
  0.6
/年(新生)

0.4/年(老生)
  0.5
/年(新生)

新生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新生必须是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且档案转入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源;
 
博士研究生新生必须是入学前两个学年内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正式被录取为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档案转入我校的生源。

承志英才奖

10/

8/

特等奖

5/

3/

一等奖

3/

2/

二等奖

2/

1/

三等奖

1/

0.5/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1250/

500/

国家助学贷款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困难补助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本人或家庭突遭变故的学生。

校级临时困难补助800-1200元。

三助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助管:项目制岗位1500/月;普通岗位博士20/

小时、硕士15/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助研:岗位津贴由所聘导师或课题组按实际情况定。
 
助教:办法制定完善中。

专项奖助

校长特别奖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

每年评选不超过20人(团队),授予承志奖章,奖励10000/人(团队)。

专项奖助

承志英才创

新活动资助

与奖励

我校规定学制内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且仅针对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

学术交流:一等资助不高于1万元/人;二等资助不高于
  0.8
万元/人;三等资助不高于0.5万元/人;奖
   
励性资助不高于0.3万元/人。
 

交流学习:一等资助1万元;二等资助0.8万元;三等资助0.5万元。
 

学科竞赛:按《华侨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
 
活动的意见》执行。

优秀学术成果奖励

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制期间获得的优秀成果。

优秀学术论文类奖励标准

1.NatureScienceCell正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万元,在其子刊、《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2.在特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3.在一类A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8万元;

4.在一类B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

5.在二类A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

6.硕士研究生在二类B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

优秀专利类奖励标准

1.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1万元;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奖励0.2万元。

优秀研究咨询报告类奖励标准

1.研究生撰写国家级研究咨询报告,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对成果有实质性评价),每篇奖励1万元;

2.研究生撰写省部级研究咨询报告,获得国家部委或省、直辖市、自治区领导人批示(对成果有实质性评价);或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采纳,且该相应办公厅出具证明,每篇奖励0.5万元。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F4区

电话:0592-616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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