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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理论学习

发表于: 2021-11-09 点击:

11月9日,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中心组于F4-405召开集中理论学习会,会议由党委书记李永松主持、主讲。

党委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首先,由李永松介绍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他提到,《安全生产法》从2002年制定至今,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相对于前两次,今年9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调整的内容最多,力度历次最大。新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更加详实,更加细节,更加全面,更加落地,更加科学,更加契合新时代发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家结合各自工作,分享交流自己的看法。

李永松表明,新《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严格明确了人民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重要信念,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时刻把保护人的生命放在首位”的讲话精神。安全生产要有超前意识,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对学院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师生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重要性。为此,我们一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要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加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盲区,堵塞安全漏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许斗斗表明,学习“国家安全法”,我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我国每一位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党中央“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法律保障;高校应该特别重视国家安全问题,它一方面关系到我国核心技术的研发,保护知识产权等问题,另一方面也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从身边的用电防火防咋骗做起,从办公室和实验室的具体工作做起,把安全问题落到实处。

王嘉顺认为,《安全生产法》离高校师生并不远,我们应认真学习其中的内容,尤其是要严格遵守和落实其中与高校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法条。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尤其是实验室安全工作。

常旭旻提到,目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学生更多集中于宿舍学习,对各种电子设备和电器的使用更为频繁,在此种情况下,在保证正常校园秩序的情况下,宿舍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包括宿舍楼的人员聚焦安全和各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我们作为教师,要注意对自己指导的学生在日常监督管理,在各种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中,要时刻注意细微的安全工作及其操作环节,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习生活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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