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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发表于: 2013-04-07 点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政治民主制度。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深刻地揭示了这一制度的内涵,指出这一制度是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同时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必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宝贵经验总结,也是由当前国情的要求和社会奋斗目标决定的。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有助于突破西方民主观念的束缚,避免用西方的民主话语来描述、思考、解读中国现实;有助于驳斥西方学者对中国民主制度的诟病;也有助于我们以正确的态度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促进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国历史的成功经验总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协商民主的方式,联合一切力量进行斗争;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建立的三三制政权,成功实践了协商民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调动了亿万中国人民建设新国家、建设幸福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革开放以后,党对协商民主有了新的认识和发展,并把它列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中;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概念,并对这一制度进行了规划和部署,肯定了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历史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协商民主只能由中国的历史和国情来决定,不能照搬西方民主政治模式。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依然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决定了我们当前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随着我国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多发的转型时期。在这样的社会现实条件下,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才有利于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协调与整合、有利于化解利益群体之间的分歧与对立、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形成与实现,才能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由之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差异,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和价值指向。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是我国政治制度建设的依据与指导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就应当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拥有的各项民主权利、保障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广泛深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管理社会公共事业,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人公地位。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能够最广泛地组织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所面临的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要求我们能够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这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一个最突出的特色,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有利于保持国家长期稳定发展,集中国家的一切资源、力量和智慧,将社会内部的纷争和内耗降低到最低程度,用于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实现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大方向,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丰富协商民主的形式、增强协商民主的实效,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  


 


 

                                   (作者:赵琰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毛邓三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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