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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3号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于: 2020-09-29 点击: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哲社〔20203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研究﹝202066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二、推免名额分配

学院2021年共有2个推免名额,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哲学专业和社会学专业各分配1个推荐名额。

三、推免生条件

1. 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境外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本科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且在报名参加推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60分(2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0分(2年有效)。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7.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除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之外,学院还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荣誉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30%)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2%)、参加志愿服务类(5%)、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3%)、科研成果类(3%)、竞赛获奖类(12%)、综合荣誉等其他类(5%6大类。各类所含具体指标及其分值见《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推免生综合能力评分细则》(附件1)。

四、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应在92917:00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应佐证材料至教务秘书张薇老师处。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其他类型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等。

2. 资格审查及综合排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推荐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核。

3. 学校审定推荐名单。研究生院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初选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https://gr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通过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4. 时间安排。

1105日前,学院报送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及学生相关申请材料。

2108日前,学校审定各单位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备案。

3109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41012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025日前未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其他

1. 为鼓励学生报考“双一流”高校,凡获得“双一流”或相近水平高校开设的推免生夏令营(暑期学校)之“优秀营员”称号者,在综合排名成绩相近情况下将被优先推荐。

2. 同等条件下,大学英语成绩突出的可根据专业需要作为我院推免的重要参考。

3. 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应与学院签订推免诚信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如因学生不诚信等问题浪费学校推免名额指标者,学院将对其非诚信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3.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5. 教务秘书联系方式:0592-6167010

 

 

附件:

1. 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2.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推免生综合能力评分细则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20925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20928日印发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F4区

电话:0592-616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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