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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2023年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表于: 2023-05-12 点击: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华侨大学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做好哲社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名单

经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价,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如下(以姓氏拼音为序):

申请审核制博士:陈镜檑、陈俪语、陈小迎、陈阅师如、邓勇、李海艳、李佳诚、栗新姿、刘翠峰、庞秋蕾、汪毅、魏佩、张毓真

硕博连读制博士:黄雅玲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30521日上午8:30

复试考试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F1-403

候考室:华侨大学厦门校区F1-404

届时请考生于20230521日上午8:20分前至候考室报到。

注:进入复试的同学请实名制进群:5173205622023华侨大学哲社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群)

三、复试内容与权重

面试总分为100分(含专业综合、实践能力、面试)。

面试方式分专业面试(其中,专业必答测试30%,专业问答测试占50%,共计80%)、英语测试(占面试成绩20%)。

四、录取确认

(一)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一)复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禁止携带电子产品及纸质材料,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二)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华侨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简章》相关精神执行。

(三)联系方式:兰老师,0592-6167049;咨询QQ群:517320562

六、本实施细则,由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230512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F4区

电话:0592-6167008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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