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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发表于: 2019-01-11 点击: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010100

专业名称:哲学(下设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和外国哲学3个研究方向)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境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者在201711日之后获得硕士学位的境内高校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境外一流大学的毕业研究生),但不包括延期毕业生。

4.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6.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往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7.为确保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硕士学位要求:获得哲学硕士学位,或与哲学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如法学硕士学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或“国外马克思主义”方向)等;

2)英语水平要求: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成绩425分及以上),且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作者排名为前2名;或者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425分及以上),且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核心刊物1篇,作者排名为前2名。

四、 申请材料

拟参加博士招生“申请-考核”的考生报名时应向我院提交如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华侨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考登记表末页“考生签名”栏亲笔签名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登记表末页“报考意见”栏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盖章;在职(非应届)考生报考的,“报考意见”栏上须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同时所有报考考生还须签字承诺(在“考生签名”栏空白处填写):若被华侨大学录取,即辞去现有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全日制脱产到校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4.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硕士学位论文及其专家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无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的,可免交但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代替)、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TOFELGRE等成绩单);

7.身份证复印件;

8.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

10.考生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9112-222日下午5点,拟参加“申请-考核”招生的考生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登录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博士报名查询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链接),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网报平台的相关通知。

2.寄(送)纸质申请材料。201931日下午5点之前,申请考生将相关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政EMS方式邮寄到如下地址(以邮戳为准):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张薇收,电话:0592-6167010

六、材料审核、考核及录取

1、材料初审。学院组织专人检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材料复审。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3、考核。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为考核各项内容按所占比例计算汇总,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品德、道德品质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完成考核工作后,按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审批通过的为准。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转接工作,未办理的或逾期办理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直接咨询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0592-61670102379245614@qq.com)。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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