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华侨大学哲社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申请-考核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通过面试(专业、外语)、笔试等环节综合考核,经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按照学院博士招生名额,考生依最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现公布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见附件),最终名单以学校审核批准为准。
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24日下午16:00前向学院反映,公示电话:0592-6167010。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