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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表于: 2017-03-20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初试成绩,经研究我院决定同意您参加我院复试。请复试考生(见附件一)持以下材料于323日上午900-12:0014:30-17:30到华侨大学厦门校区F4-301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到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审表》(见附件)

4.体检报告单,考生可以在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盖章(报告需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请参见附件);

5.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含)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6.复试费用不收。

二、具体复试安排如下:

323日上午900-12:0014:30-17:30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地点F4-301

323日晚1900——21:00笔试  地点另行通知

324日上午面试(各专业面试安排资格审查后通知)

注:

1.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非应届且无工作单位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街道办或居委会填写盖章。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如有问题,可咨询张老师 0592-6167010

温馨提示:我院在厦门校区,从机场T3转机场大巴到T4或从T4可搭乘BRT1BRT6直达(15分钟到达)或者打车到达,20分钟左右(打车费35-50);厦门北站可搭乘BRT1BRT6到华侨大学站,15分钟左右。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F4区

电话:0592-6167008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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