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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邓安庆教授莅院讲学

发表于: 2018-10-09 点击:

926-27日,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邓安庆教授应邀莅临我院讲学,在F1-401主讲鹭岛哲谭第164讲·宗教文化分论坛第12讲“意志的伦理性作为行动的道德性之标准:论康德伦理与道德的区分”和鹭岛哲谭第165讲·宗教文化分论坛第13讲“亚里士多德:第一哲学与伦理学”。讲座分别由我院教师花威教授和常旭旻副教授主持,我院教师王阳教授、李忠伟教授、朱彦明教授、陈庆超教授和四十多名本硕士生参加,厦门大学哲学系张会永副教授、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洪楼副教授也应邀参加。

在第一场讲座中,邓安庆教授首先提出问题,“康德伦理学是否道德和伦理不分,是否只有道德而无伦理?”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第135节“附释”中对康德的批评在哲学史上被后人解读为,康德哲学只有道德而无伦理。这一解读导致了,康德伦理学著作中所使用的“伦理”(Sitten)一词在中译本中被普遍译成了道德。但实际上,康德三部主要伦理学著作中的两部都直接使用“伦理”做书名,即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简称GMS)和Metaphysik der Sitten。在行文和理论构建中,康德非常用心地区分了伦理和道德。从范围看,Sitten不是讨论单纯的德(Tugend Moral),而是包含法权,甚至不是一般地包含法权,反而“法权学是作为伦理学的第一部分”。从内涵看,康德有道德法则(die moralische Gestzen)和伦理法则(Sittengesetzen)两个概念,二者虽然都是“自由的法则”,但是彼此有区别。道德哲学探究的是“应该”。在纯道德哲学层面上,道德以意志立法来发起行动,“应该如何做”才具有道德性的问题,但任何“应该做”从属于事物“应该”如何“存在”,由此康德道德哲学包含“伦理形而上学”和“道德人类学”两个部分,而意志的伦理性就成为行为的道德性的标准。

在第二场讲座中,邓安庆教授以“伦理学与第一哲学的关系”为主线,从列维纳斯“伦理学是第一哲学”的主张出发,追根溯源亚里士多德虽然将求真的理论哲学作为第一哲学,但恰恰其伦理学又建立在以追问存在本身之真理的基础之上,将追问存在本身的理论思辨作为最高的善与幸福,以致于即使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伦理学也天然地与第一哲学本质相关。当代西方哲学将存在特别地理解为人在世界之中的实存,个体此在与伦理共在成为哲学思考的首要任务,这就使得当今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成为可能。就本讲的哲学史依据、思想基础与现实关怀,听讲师生和邓安庆教授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对话。

主讲人简介:邓安庆教授,哲学博士,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伦理学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洪堡学者,德国古典哲学界最著名的学者之一。研究重点包括:德国哲学、西方道德哲学和中西比较伦理学等。主要学术兼职包括:《伦理学术》主编、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德国哲学专业委员会轮值主任之一、上海市伦理学会副会长、比较伦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伦理学学会学术委员。出版有《启蒙伦理与现代社会的公序良俗》等著作18部,译有《尼各马可伦理学》。曾获得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获评国家社科基金优秀项目,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和Berliner Schelling Studien等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40余篇。

 

(花威、常旭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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